条款和条件
- 承认和接受。
除非其他已签署的协议另有相反约定,否则此处包含的条款和条件应被视为卖方和买方之间的排他性协议,并且买方通过确认接受此处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在任何情况下,买方订单或其他文件中包含的条款和条件均不得优先于本确认
- 价格和交货
价格显示在适用的发票上。 交货日期和数量由双方稍后确认,买方采购订单上的交货日期和数量不受法律约束。
- 付款期限
除非另有相反约定,应在订单确认后向卖方全额付款。
- 所有权和风险
除非另有相反约定,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应在卖方装运时转移给买方。 买方承认交货日期只是估计的,卖方可能会更改。 卖方应尽最大努力按照交货日期交货,但不对任何延迟或未能如期交货承担责任。
- 检查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7 天内验货。 未在上述期限内检验货物的,视为对该货物的验收。 如果通过合理的商业检查发现任何缺陷或不合格产品,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上述情况。 未能及时通知卖方应被视为放弃索赔因产品缺陷或不合规而发生的此类损失或损害的权利。
- 消除
定制产品订单:订单确认后,可在生产开始前取消订单。 如果生产已经开始,买方应承担采购零件或成品零件的所有费用。 此外,如果买方取消此类订单,无论是否开始生产,买方均应承担赔偿卖方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因卖方研发工作和产品的时间/人工成本而造成的损失。 如果订购的产品在卖方的库存中,买方可以在订单确认后一周内取消订单。 如果买家在此期限后仍想取消订单,卖家将收取原订单金额2 %~5%的手续费。
- 排除某些损害赔偿。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任何间接、附带、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收入损失、使用损失、商机损失或商誉损失)或采购替代品的成本负责因本协议或卖方提供的任何产品的使用或性能而产生、与之相关或与之相关的产品,无论此类责任是由基于合同、保证、侵权(包括疏忽)、产品责任或其他原因的任何索赔引起的,卖方是否已被告知此类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双方同意,即使发现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有限补救措施未能达到其基本目的,这些限制也将继续有效并适用。
- 进口/出口/目的地合规
卖方证明这些商品、技术或软件的进口/出口符合美国和/或香港的所有出口合规法律,以及进口/出口或转让源自的所有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 买方还应同意遵守美国和/或香港的所有进出口合规法律以及进出口或转移起源的所有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并将适用相关的美国或香港或其他适用的进口/出口许可证之前,买方应进口/出口源自进口/出口的受管制产品。
- 有限产品保证
卖方保证产品将符合卖方的规格,并且在发货后 1 年内不会出现材料和工艺缺陷。卖方对缺陷产品的责任仅是对此类已确认的缺陷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或给予买方合理的信用。卖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产品的任何退货均应遵守卖方发布的 RMA 流程。卖方对因以下原因引起的任何缺陷或不合规产品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i) 产品与非卖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或工艺的组合、操作或使用; (ii) 对并非由卖方或为卖方进行的产品的修改; (iii) 买方未能使用卖方提供的更新或修改的产品; (iv) 买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卖方的书面指示使用产品,或 (v) 缺陷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卖方保留因卖方原因或其他合理原因随时停止供应或销售产品的权利。卖方保留修改其货物工艺或性能规格的权利,并且对此类修改不承担任何责任。
- 知识产权。
订单成立后,即表示买家已充分了解该产品不存在侵权行为。对于因使用本产品而引起的任何产品质量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卖方将尽力核实责任归属并解决相关纠纷。排除:然而,卖方的上述义务不适用于(i)完全由于卖方遵守买方给出的任何指示或规格而引起的索赔;(ii)由于买方在装运后对产品进行组合、添加或修改由卖方,或(iii)买方未能或未正确使用卖方提供的材料或说明,以使产品不侵权。如果在卖方根据已接受订单完成受影响产品的交付之前指控侵权,卖方可以拒绝在不违反上述订单的情况下进一步装运产品。
- 总责任
卖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买方的全部责任,从所有诉讼原因和所有责任理论来看,将仅限于从买方实际收到的有缺陷、不合规或侵权产品的付款。
-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火灾、爆炸、罢工、劳资纠纷、伤亡、事故、交通设施缺乏或故障、洪水、战争、内乱、天灾、任何法律、命令或法令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政府或其分支机构或任何其他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则该方应在该预防的范围内和持续时间内免于履行本协议,前提是它首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预防.
- 治理法律和管辖区
本协议适用台湾法律并依其解释,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有管辖权的法院。
- 任务
卖方可通过通知买方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 整个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其标的物的完整和排他性的理解和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或同期与其标的物有关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或理解。